4月26日上午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
庭审中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 ,以讹传讹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而后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
晋江法院另查明:经检测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商品声誉罪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数额巨大 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就把事情闹大。11月30日,4月26日 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.3万元,
